发布日期:2008/6/18 浏览:321 次
代理商条件:
1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2、具有相关资质的实体,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具有先进的营销理念和市场开拓精神。
3、在区域内熟悉建筑建材行业和门窗产业,熟悉门窗产品的技术、销售和市场推广经验。
4、具备健全的销售网络,具有高素质市场销售团队。
5、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流动资金,具有良好的商德与信誉,能严格遵守合同。
独家代理区域:
1、甲方只限于发展地级市级独家代理商,原则上不发展省级代理和地区代理。